南汇新城打造“最现代”“最生态”“最便利”“最具活力”“最具特色”节点城市

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打造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标杆,建立南汇新城低碳建设运行新模式,打造“最现代”“最生态”“最便利”“最具活力”“最具特色”的独立性节点城市。

南汇新城打造“最现代”“最生态”“最便利”“最具活力”“最具特色”节点城市

南汇新城打造“最现代”“最生态”“最便利”“最具活力”“最具特色”节点城市

南汇新城打造“最现代”“最生态”“最便利”“最具活力”“最具特色”节点城市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美丽浦东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制定本行动方案。

总体要求

树牢城市生命体、有机体理念,统筹考虑浦东新区人口产业特征、生态禀赋特质、城市治理特点等实际,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统筹生态空间、低碳发展、污染防治、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生态安全、生态文化、科技引领、制度创新等领域,深化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浦东新画卷,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把最美的生态献给人民。

锚定2035年美丽浦东建设实现的目标,通过“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和“十六五”整体提升,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美丽浦东建设的实践样板,美丽浦东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深化浦东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城市治理体系创新,打造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标杆,美丽浦东目标基本实现。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浦东全面建成。

 
主要任务
一、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彰显空间之美

 

1. 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布局,严守832.87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包括九段沙生物多样性维护红线410.8平方公里、杭州湾北岸生物多样性维护红线416.09平方公里、南汇嘴湿地5.98平方公里),严保22.27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8.1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严控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在805平方公里以内,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耕地面积不减少、城镇开发边界不突破。探索永久基本农田精细化管控。严格河湖水域岸线和海岸带空间管控,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到2035年,全区河湖水面率达到10.6%左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10.6%(包括临港东海大桥和滨江森林公园两处自然岸线)。

2.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严守九段沙生物多样性维护红线、杭州湾北岸生物多样性维护红线等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加强产业园区、港区和中心城区等重点管控单元的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以及一般管控单元在农业、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动态衔接,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等协调联动改革试点,探索构建全链条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3. 塑造现代化城区空间格局。围绕“全面建成现代化城区”的总目标,构建“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的美丽浦东现代化城区新格局。12个街道打造“精品城区”,按照全市中心城区要求,重点统筹蓝绿空间,“一江一河”(黄浦江浦东段)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会客厅,积极推动黄浦江浦东段全线贯通,并将滨江景观和活力向城市腹地延伸,建成陆家嘴水环等连续贯通的公共滨水岸线。24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打造“现代城镇”,着力建设蓝绿空间,依托楔形绿地、外环绿带、骨干河道、生态清洁小流域等重要生态廊道和设施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扩大河湖水面积,建设低碳城镇。城镇开发边界外区域打造“美丽乡村”,着力加速环境提升,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建成一批河道、乡村公园、乡村景观带。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打造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标杆,建立南汇新城低碳建设运行新模式,打造“最现代”“最生态”“最便利”“最具活力”“最具特色”的独立性节点城市。

 
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彰显发展之美

 

4.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持续加强“双碳”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方法的统一要求,落实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大力培育碳核算、碳认证等第三方机构。探索推进工业品消费品的碳排放、碳足迹认证标准体系建设,对接相关国际标准规则,形成可操作试点方案。推进主要温室气体清单化管理,推动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协同编制,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积极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落户浦东新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发挥节能低碳专项资金引导作用。

5.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农业、交通和市政设施等多个领域推进“光伏+”专项工程,鼓励外高桥港区、老港地区等风力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加大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能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加快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鼓励临港新片区打造上海市氢能产业高地,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开展滩涂小规模风电制氢,完善高压储氢系统,逐步推进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和氢能多元化利用,推动储能和新能源协同发展。大力推动发电、污水处理等行业中的余热利用。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

6. 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绿色低碳源头创新,推动“中国芯”“创新药”“蓝天梦”“智能造”“未来车”“数据港”六大硬核产业集群探索低碳发展模式。围绕能源清洁化、原料低碳化、材料功能化、过程高效化、终端电气化、资源循环化,积极推动低碳零碳负碳、高效储能等绿色低碳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能源,打造绿色低碳产业赋能平台。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标杆性绿色低碳特色产业园区,推广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鼓励企业对接国际规则开发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推动轻生产、低噪音、环保型企业“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全面提升先进制造业和重点产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强化临港新片区产业链协同,构建梯次发展的产业集群,重点发展以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高附加值为核心特性的高端绿色再制造产业,结合新能源智能汽车、氢能、绿色再制造产业发展,统筹推动大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7. 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聚焦东方枢纽建设,加快沪通铁路和上海东站建设,与浦东国际机场形成空铁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推进铁路进港,提升外高桥、芦潮港铁路联运节点功能,建设临港新片区多式联运中心。以铁路运输为重点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推进内河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加快推进内河港口码头标准化岸电。推动超低、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加强纯电动、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和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宣传,动员企业积极更新使用新能源车型。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加快发展绿色船舶,并在内河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到2035年,外高桥港集装箱水中转比例达到55%以上。

8. 加快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推进世博、前滩、国际旅游度假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等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加快推动临港新片区滴水湖金融湾创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全市首批零碳建筑示范项目。加快城乡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持续全面推行规模以上新建建筑实施装配式、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动景观照明节能降耗。

9. 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打造循环型产业体系、循环型社会体系。加强能源节约增效,严格实施能耗双控与节能审查,提高重点领域、重点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提升高耗水企业用水效率,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非常规水资源配置利用。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促进循环经济与双碳工作联动,大力推动工业领域绿色再制造高质量发展,实现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到2035年,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彰显环境之美

 

10.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更加突出源头治理,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建立健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体系。加强燃油锅炉、窑炉的监督管理。加强工地、码头堆场、道路等扬尘源全方位管理。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全面推广低 VOCs 含量物料和减量技术,推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试点,落实活性VOCs管控体系。淘汰老旧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跟进实施新阶段移动源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着力解决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光污染等污染问题。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宁静小区。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到2027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保持在25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35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降至20微克/立方米左右。

11.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更加突出人水和谐,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实现“碧水可亲可享”。落实水功能区划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完成航头水厂深度处理,推进供水管网新建和改造。全面排查入河入海排污口,强化监测溯源,实施分类整治,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实施重点行业总磷污染控制。推行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落实差异化管理措施。按照收集处理设施与城镇发展同步的要求,实现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推进排水用户和排水分区“双达标”。推进城镇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和改造,加快初雨调蓄设施建设,加强排水系统运维管理,强化防汛泵站水质监测,防止防汛泵站排水污染。落实水生态考核机制,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有序推进川杨河、大治河、浦东运河、浦南运河等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到2027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以上,国控断面所在河流的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基本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国控、市控断面所在河湖的美丽河湖建成率力争达100%。

12.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更加突出风险管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实行土壤污染与地下水污染一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防新增污染。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加强对复垦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推动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土壤绿色低碳修复路径。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到2035年,地下水水质稳定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13. 持续推进海域综合治理。更加突出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区域协同,深入推进长江口—杭州湾海域综合治理,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以大治河入海河流为重点,强化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理。推进杭州湾北岸临港和长江口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开展长江口—浦东新区海湾单元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到2035年,建成长江口—浦东新区美丽海湾。

14. 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更加突出预防和源头减量,统筹推进资源化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高标准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大力推行产品、建筑等绿色设计,实施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控制,深化产业园区循环化补链改造。持续开展塑料全过程治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加快构建以《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为保障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形成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固体废物处理模式,率先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从源头分类到资源化再利用的全过程治理,强化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监管,资源化再利用效率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基础上,率先实现固体废物近零填埋,生活垃圾焚烧二次污染物填埋率控制在2%以下。推动市政污泥规范处置。强化数字化监管和管执联动,实现固体废物监管协同高效。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制定区级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对新污染物在生产、加工、使用、处置等环境的风险管控和协同治理。聚焦重点园区、企业、单位等固体废物产生源,以点带面实施“无废细胞”行动。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80%以上,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建成“无废城市”浦东样板,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四、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

 

15. 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以黄浦江浦东段、陆家嘴水环和世博水环为核心,高水平建设功能复合的滨水林绿空间。结合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各类城市生态空间建设和提升,创造更多融入生物保护功能的复合生境。打造宜行宜骑、全龄友好、空间融合的慢行交通体系,创建慢行交通示范区域。推进临港新片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形成“两环七带”慢行游憩休闲空间。持续推进“做减法、全要素、一体化”的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到2035年,居民5分钟步行至公共开放空间的可达覆盖率达到90%左右。

16. 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落实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和实施“千园工程”的总体要求,打造“一核两翼、双环五楔、一街镇一特色”的浦东新区公园总体格局,实现“森林环绕城市、公园没有围墙”。以外环绿带功能提升和三林、北蔡、碧云、森兰、三岔港楔形绿地为重点,加快建设环城生态公园带。以“公园+”推进全域融合的公园建设,以“+公园”完善绿色开放的城市空间,满足全年龄人群综合活动需求,力争每个街镇建成一个富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公园。推进南汇新城绿环建设,融合文商旅体等多元功能,实现临港新片区公园绿地高品质建设和服务。率先实现公园拆墙透绿,鼓励机关、企事业等单位附属空间向社会开放。打造绿道建设的样板典范,逐步形成通江达海、多元易达的绿道网络。以“公园城市示范区”“公园城市示范点”创建带动公园城市全面建设。到2035年,力争建成公园500座,骨干绿道610公里左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

17. 打造生态宜人美丽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打造“一带多点”的乡村振兴格局为统领,以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三园工程”为抓手,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建设美丽乡村。探索推行农田退水规范化管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深化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废旧农膜分类处置,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治理,试点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完善乡村规划,科学优化村庄布局,创新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自然体验等多元生态产业模式,打造具有江南水乡特色韵味的乡村风貌。到2027年,累计建成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达100个以上;到2035年,美丽乡村率先全面建成。

 
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彰显生态之美

 

18. 筑牢城市自然生态屏障。加快上海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推进近郊绿环、市域生态走廊和生态间隔带以及泐马河、大芦线、白龙港、北横河、沿江沿海等重要生态廊道保护建设。推进沿江沿海防护林、环廊森林片区集中林地、新增河道沿岸林地等建设。落实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强化对所有者、开发者乃至监管者的统一监管。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不低于410.8平方公里,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

19. 加大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加快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严格控制林地减量化,逐步形成群落多样、生态与景观兼顾的城市森林基底。推动九段沙、南汇东滩等重要湿地修复。开展林水复合实践探索,打造一批“更自然、更生态、更绿色、更安全、更美丽”的林水复合样板。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到2035年,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20.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切实加强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加大古树名木、乡土树种保护力度。持续开展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修复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到2035年,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六、严控生态环境风险,彰显韧性之美

 

21.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核安全工作协调统筹,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检测探测、信息传递、材料改性等相关领域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持续优化核技术利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对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现在线监控全覆盖。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配合完善市、区和社会化力量多层级辐射监测与应急响应体系。

22.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预警、影响评估,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美国白蛾、一枝黄花等有害生物防治,开展九段沙、南汇东滩等区域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

23. 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大力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生态城市建设气象服务,完善生态业务体系与气象服务机制,开展基于气候变化的城市生态宜居评价,助力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全面打造临港新片区和南汇新城成为上海市适应气候变化示范试点的标杆。强化监测预测预警和影响风险评估,推进气象灾害预报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开展数字孪生大气示范建设,打造陆家嘴高质量气象服务样板。全面实施“+气象”行动,赋能经济产业发展,探索气象数据(产品)交易。完善城市防洪除涝和内涝治理工程体系,提升应对暴雨洪涝、高温、风灾等极端自然气候灾害风险能力。深化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韧性。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全面建成。

24.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严密防范饮用水安全风险,提高应对咸潮入侵、突发污染和季节性藻类风险防范能力。健全危险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和全过程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全流程风险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实施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的总量控制,深入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严防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健全应急响应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升环境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有序推进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

 

七、开展建设全民行动,彰显人文之美

 

25. 培育弘扬生态文化。贯彻落实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创新宣传方式,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影视文艺作品、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上海博物馆东馆、上海科技馆等,广泛宣传美丽浦东建设的生动实践。

26.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全面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升级版”。推行碳普惠体系和低碳生活激励机制。大力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推行绿色产品和生态产品认证,建立认证产品溯源机制。大力发展绿色旅游,打造一批生态精品旅游路线。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打造多元共融、高效服务的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到2035年,全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0%,主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提高至75%以上。

27. 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和群团组织广泛动员作用。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加大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力度,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生态文明思想。

 

八、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彰显科技之美

 

28.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发展。依托浦东新区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以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载体,创新环境科技体制机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临港新片区高效低碳燃气轮机等一批重大科学基础设施的硬件建设,加快氢能核心技术攻关与标准体系建设。聚焦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领域,推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度,打好绿色低碳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各级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和智库建设,打造一批生态环境科技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探索环境技术创新应用场景落地。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国家级绿色低碳发展园区,打造龙头骨干企业,发展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

29.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数字赋能。加快构建覆盖全要素、全区域、全领域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感知神经元网络,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加强温室气体、地下水、新污染物、噪声、海洋、农村环境、生态等全要素监测能力建设,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协同监测全覆盖。拓展生态环境“一网统管”应用场景,完善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和协同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加快形成智慧执法体系。

 
九、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彰显善治之美

 

30. 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浦东新区“立法试验田”作用,深入贯彻实施《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美丽浦东建设法治保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强化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衔接配合。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通过“环保管家”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建立街镇、产业园区“最小单元”环境治理新模式。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施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优化规划环评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衔接机制,加大对新质生产力项目的环评服务保障。在临港新片区率先实施“两评两证”(环评文件、水保方案、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综合审批,推行跨领域、跨行业、跨专业行政审批事项的整合,发挥集中行使行政事权系统集成改革效力,深化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内企业、商业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建立提高环境绩效的自愿性机制,鼓励其参与制(修)订自愿性机制环境绩效评估标准,支持企业自愿遵循环境领域的企业社会责任原则,鼓励其发布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健全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性披露制度,推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持续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探索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创新“林”“水”“绿”“污染物总量”等环境资源性指标统筹储备机制。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

31. 强化政策创新。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落实国家和上海市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业经济激励政策。落实企业生态环保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强化财政对美丽浦东建设支持力度,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探索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健全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管理,探索气候项目综合效益评价制度,打造气候项目和资金信息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更优质的碳金融服务。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创新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支持开展碳回购、碳质押、碳指数等创新业务。

 
组织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浦东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指导督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滚动制定美丽浦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美丽浦东建设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强化对美丽浦东建设重大工程的财税、金融、价格、规土、资金等政策支持,加强资源性指标的统筹保障。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管理局(管委会)、街镇、园区、企业、学校、社区(居村)等先行先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美丽浦东考核评价,各有关部门推进美丽浦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书面报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来源: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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